政策解读

红塔区创建文明城市20问

发布时间:2011-07-2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3、全省文明城市怎么测评?
  
  答:测评体系由“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指标”主要反映创建文明城市的基本情况,分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9个部分124个测评项目。“特色指标”主要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城市整体形象等情况。测评时采取材料审核以及较多地安排向群众随机问卷调查和实地随机抽查考核。

  4、市民与创建全省文明城市活动有哪些关系?
  
  答:创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不仅考核政府部门,也考核普通市民。测评体系中如“公共场所道德”、“市民交通行为”、“人际互助”、“见义勇为”等项目,考核的就是市民的参与程度。以“人际互助”一项为例,测评组将实地考察公交车上的乘客们是否做到“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实地考察市民日常能否“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等。

  5、《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字基本道德规范是什么?

  答: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