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10-12-3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问:什么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国家2008年开始试行的一项惠民政策,它完全按照村民意愿,一桩事一商议,由村民民主决策,决定干与不干;而通过政府的引导、奖励和补助,帮助农民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问题。
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解决农村哪些问题?
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主要为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自然村村内户外道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文化体育设施等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项目立项最主要的依据是农民自愿、需求迫切、直接受益。
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来源是什么?
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来源主要由几个“一点”构成:一是财政奖补一点,即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的专项配套补助资金;二是村民筹一点,即村民自愿筹集的资金,包括筹资、捐资捐物、以工折资、以物折资或以资代劳的资金;三是集体投一点,即乡镇、村集体对项目投入的资金;四是社会捐一点,即部门帮扶和社会的捐赠赞助,包括个人捐赠和企业捐赠的资金;五是整合一点,即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其他进村入户项目的资金。
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村民自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与否以村民的意愿为基础。即议什么、做什么、做不做、怎样做,都由村民自己说了算。村民愿意就做,不愿意就不做。村民自愿不仅是议事的基础,也是能否议得成、办得好的重要前提。
直接受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受益主体与议事主体、出资出劳主体相对应,即谁受益、谁议事、谁投入。
量力而行。确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筹资筹劳数额,要充分考虑绝大多数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不搞面子工程;对政府奖补资金实行上限控制,政府投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特殊情况不突出一半。
民主决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等事项,必须按规定的民主程序议事,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或者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充分体现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劳务使用管理和项目招投标、实施、竣工、验收、资金使用等全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向全体村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