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解读:农村60岁养老金怎样领取
发布时间:2010-06-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问:“新农保”覆盖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年满16周岁,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
问:“新农保”缴费年限是多久?
答: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以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
问:“新农保”的缴费基数、费率、基础养老金各是多少?
答:个人缴费以当地县级行政区上一年农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原则上费率为4%~8%,农民自愿多缴不超过15%,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主要参考了农村低保的水平、贫困线标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由国务院确定低限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适时调整,各地可视财力适当提高。
问:农民工可以参加“新农保”吗?
答:对于农民工参保问题,我们是这样考虑的:现在农民流动很频繁,他们可能在城市安家成为市民,也可能回到农村。他们如果在企业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享受城保待遇,那就不用参加“新农保”了;如果没达到享受城保待遇的要求,比如累计缴费不满15年,他们可以按有关规定,把城保的缴费积累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规定领取待遇。
问:每月大概能领到多少养老金?从什么年龄开始领取?
答:《指导意见》确定了一个基础养老金低限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高本地基础养老金标准。如果参保农民经济条件允许,可以多进行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标准。我们测算,如果按最低费率4%,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一年可以拿到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养老金从60岁开始领,不分男女。
问:如果个人没有缴费,没有个人账户积累,可否只领取基础养老金部分?
答:这个问题是这样设想的,凡“新农保”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都必须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可以采取补缴的方式;已满60周岁的,每递增1岁,可递减缴费年限,比如61岁的时候,就不需要补缴15年了,只需补缴12年,然后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高龄老人可以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但是制度实行起来后,不参保就不能享受待遇。
另外,如果个人账户里的钱没有领完,人就去世了,那么这部分剩余可以继承,也可用于支付一定的丧葬费。如果个人账户的积累领取完了,而人还在世,也可以继续领取至身故。
问:“新农保”的资金来源如何,采取的又是哪种制度模式?
答:“新农保”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结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方式。农民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集体补助也主要记入个人账户。农民领取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小头是个人账户的积累,大头是各级政府财政直接补贴的基础养老金。
“老农保”可与“新农保”衔接
问:有很多农民已经参加了“老农保”,他们与“新农保”如何衔接呢?
答:这个问题是这样考虑的,凡是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继续领取原个人账户养老金,并享受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标准继续缴费,达到年龄时享受“新农保”待遇。
问:现在有一种说法,叫农村养老保险“碎片化”,就是各个地方的养老保险办法、标准不一样,同一地方的不同人群又不一样,这会不会给“新农保”的推行带来障碍?
答:与地方制度的衔接,我个人认为有几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缴费费率要规范,二是政府补贴要按规定标准补贴到位,三是要研究养老金与“新农保”待遇怎么样相加。但总的来说不会有太大的障碍,因为“新农保”的制度模式设计很简便,也没有历史上的“空账”和“视同缴费年限”问题。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也可以衔接,只要把以前的保费转到“新农保”的个人账户上即可,地方政府承诺的征地养老金待遇仍可执行,并可与“新农保”待遇相加。
“新农保”与其他保障制度的衔接,比如计划生育家庭生活补助、农村低保、农村五保户等,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但原则上是做加法,是“好上加好”。
“新农保”保险关系转移也比较好办,不管你去哪儿,身份如何转换,只转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部分你在哪里就享受哪里的水平。
问:“新农保”的基金将如何管理?会不会出现“老农保”无法兑现养老金承诺的情况?
答:“新农保”基金管理主要是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基础养老金部分不积累、不运营,只有预算、划拨和发放。个人账户基金全部纳入财政统一专户进行管理,并比照银行同期利率给予一定的增值。目前,还没有出台市场化运营的政策。这与“老农保”不同,规范了基金管理。另外“老农保”县以下机构过去是自收自支,有的还要从基金中提取3%的管理服务费,而“新农保”人员经费都要求纳入财政预算,这也比“老农保”规范多了。(半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