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
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城市。是综合性最强、含金量最高的城市表彰项目,是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澄江有什么意义?
2018年2月,澄江县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2018至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即:取得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名资格。这既是澄江的荣誉,更是对澄江的鞭策。澄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把澄江建成国际旅游城市、国际健康养生城市和国际会议中心城市定位的具体体现,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实现绿色跨越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树立和展示澄江国内、国际形象的客观需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为民、利民、惠民工程,对于提升城市功能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愿望。
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要求是什么?
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从提名城市中经测评产生。《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由7个测评项目、58项测评内容、120条测评标准构成。测评数据采取网上申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3种方式采集。网上申报数据采集时间期限原则上以本轮创建周期为准。实地考察由国家统计局和中央文明委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实施。问卷调查包括入户调查和随机街访两种方式。《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设附件《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请单)》,共30条。对出现负面请单所列问题的县市,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罚扣测评分数、停止提名资格、停止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或文明县城资格1年、取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或文明县城荣誉称号的惩戒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