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居家文明

发布时间:2018-07-24 来源:玉溪日报

孝敬父母长辈,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关心父母的生活起居。

夫妻互敬和睦,反对家庭暴力。

邻里相处,互谅互敬,主动问好,微笑相迎,关照相助。

拜访亲友,事先约定;相互串门,进门前先敲门,征得主人同意再进。

邻居间发生纠纷时,冷静处置,当事人严己宽人;局外人善意调解,不拨弄是非。

楼上住户晾晒衣物,养花浇水,不往楼下滴水(汁);不在主次干道上晾晒衣被。

不在公共阳台、楼道乱堆乱挂物品,不乱搭乱盖建筑物,不违章饲养动物。

公共楼道、共用场地,主动定期打扫。

上下楼梯时,年轻者让老者,男士让妇女,轻便者让携重者。

家庭娱乐活动把音量降至不影响邻居休息的程度。

合理安排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不聚众赌博,不涉黄涉毒。

室内装潢或楼上住户在室内活动、搬动东西时,不影响邻居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