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校核调整方案听证会举行
我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校核调整方案听证会举行
新的燃气价格预计明年1月执行
12月12日,我市举行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校核调整方案听证会,提出了调价方案。新的燃气价格预计明年1月开始执行。
据介绍,截至2024年,玉溪市共有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6个县(区)接通管道天然气。市发展改革委选取进行成本监审的玉溪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玉溪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能投华煜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3户企业供气情况开展核实,发现3户企业设计年总供气能力为52560万立方米,但2024年实际供气量为6514万立方米,仅占设计能力的12.4%。
自2021年12月1日起,玉溪市天然气试行最高限价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2.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为2.55元/立方米,其中非居民用气实行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在联动周期内,当上游气源综合加权采购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价格联动机制将适时启动。《玉溪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校核调整方案》提出,全市统一居民用气基准销售价格和非居民用气基准销售价格,最终定价以公示为准。
据悉,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门站价格、管输价格和配气价格组成,其中,门站价格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管输价格由省发展改革委制定,配气价格授权州(市)制定。听证会召开前,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人员分别对3户供气企业管道燃气配气成本数据进行审核、测算后,计算出定价成本。《云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配气价格校核过程中,如测算的价格水平过高或调整幅度过大,可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适当控制价格水平或降低调整幅度,避免价格过高和大幅波动。”我市综合考虑企业发展、居民燃气推广、减税降费等因素,将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对玉溪市天然气配气价格进行调整。
会上,听证代表们认真听取了燃气成本监审结论和定价方案,并对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了深入讨论。听证代表普遍认为,此次价格调整是利民惠企的做法,调价工作基础扎实、程序合规,贴合民生实际和市场需求。现场23名听证代表中,超过90%的代表同意该调整方案。
部分燃气供气企业代表认为,燃气企业上游采购气源成本受国际能源市场波动影响较大,若终端销售价格下调,而气源成本无法同步降低,会给企业带来经营压力。下一步,希望通过提升用气的普及率降低配气成本,推动天然气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也让居民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整理和汇总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听证报告,完善相关方案和措施,并向社会公示。(玉溪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白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