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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六个“抓早抓小”管好干部

发布时间:2015-07-3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近年来,元江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从小事抓起,对党员干部的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构建“抓早抓小”长效机制。

以强化责任为“力”抓早抓小。不断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委书记与59个县直单位、10个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县纪委书记与县直部门、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责任书,层层签订,层层落实。

以廉政教育为“面”抓早抓小。通过讲廉政党课、干部培训、现身说法、参观体验、廉政短信慰问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廉政文化作品展等方式抓好经常性教育,用廉政建设约谈制度抓好超前教育。2013年以来,县纪委书记定期谈话和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768人,回复廉政意见1537人次,30名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廉。

以作风建设为“点”抓早抓小。通过日常与专项、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紧盯“四风”,落实制度,整治顶风违纪行为。2013年以来,对10个乡镇(街道)、69个机关单位、457辆公车和30多个住宿餐饮娱乐场所开展明察暗访18次,实名通报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207名,问责18件71人。

以信访举报为“线”抓早抓小。实行领导包保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坚持“月分析季排查”制度,筛选重点进行核查。对信访举报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轻微违纪问题,向被反映对象谈心提醒、教育警示。

以监督检查为“口”抓早抓小。整合人大、政协、纪委、两办督查室督查资源,形成大督查工作格局。2013年以来,对全县拆临拆违、招商引资、滨江路建设、殡葬改革等109个重点工作和项目工程进行跟踪问效督办问责,9名领导干部因项目未按时完成被问责;督促38名公职人员偿还不良贷款和恶意透支信用卡79万余元;清理“吃空饷”90人,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1739.6平方米;开展各类监督检查78项,涉及监督检查金额9.59亿元。

以查办案件为“底”抓早抓小。严肃查处小腐败、小问题,惩戒问责慵懒散拖等小过小错。2013年以来,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107件次,立案45件49人,涉及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29人,村级干部和农村党员2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50万元。(通讯员  刘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