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八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本网讯 2014年,元江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聚焦中心、回归主业,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协助县委召开县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协助县委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突出任务分解,层层传导压力。制定印发《元江县2014年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元江县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元江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中共元江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突出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强调“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向一级负责,全县签订责任书1168份。坚持县委领导带队考核,落实奖惩,对2013年度考核为优秀的21个单位给予奖励;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1个单位限时督促整改,并取消单位及班子成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年内,县委5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强化县委主体责任意识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县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落实主体责任不虚、不空、不偏,责任落实不留缝隙。
扎实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把遵守执行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促进中央、省、市、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障政令畅通。按照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总要求,整合督查资源,创新督查手段,形成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制度。重点开展“三个二十”重点项目、石红高速公路元江段征地拆迁、县城近山面山绿化造林及“四网一电”、廉租住房建设、滨江路建设、森林防火、殡葬改革等监督检查,突出检查工作推进和落实是否依法依规依程序,有无违规操作,执行政策是否到位等问题,并严格落实督查责任,强化责任追究,9名领导干部因项目未按时完成被问责。加强对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违规违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内,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9项,涉及监督检查金额约9.3亿元。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及时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81间。
狠抓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全县纪律作风督查、党风廉政建设约谈等制度,通过纪检监察干部每月一次集中督查、派出纪工委对联系单位日常巡查、纪委书记约谈和日常与专项、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围绕上下班工作纪律、着装仪表、精神面貌等情况进行督查;紧盯重要节点,着重开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年内,221名干部职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被实名通报或问责;粘贴不全、字迹模糊等公车标识不规范的7辆公车使用单位被通报并要求限时整改。通过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作风建设制度长效化,督查常态化,形成了强有力的威慑。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严守办案安全纪律,执行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制,县纪委书记与各办案委室、乡镇(街道)纪(工)委签订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书19份。制定《元江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接访下访及包保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实行领导包案制,包案领导亲自指挥和协调办案工作,从初核、立案到处理一包到底。主要领导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和案件线索处置排查工作会,强化案件线索收集管理与研判处置。实行“一案双查”,倒追元江职业中学、甘庄中学学生溺水死亡案3名领导干部的失职责任。严肃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因远镇路同、北泽、都贵村干部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和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等违纪违法案件。年内,共受理信访举报54件次,办结52件次,为2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事实,对4名干部进行信访谈话。立案16件19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其中:开除党籍10人、留党察看3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3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记过1人,挽回经济损失190余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
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以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为重点,对各级党政“一把手”、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财务人员、中心(所)负责人和村(社区)组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培训5128人次。开通 “元江纪检监察网”,加大全县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力度。组织县级领导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共360余人到元江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制作廉政提醒桌签990张,发送手机廉政短信13376条。在电视台播放廉政公益广告2432次。在元江党建综合信息平台发布廉政信息36条。开展 “转作风、树新风,争做勤廉表率”为主题的党风廉政教育月“六个一”活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元江地税局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复核元江一中、县工商局、甘庄街道、县国税局4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组织1876名党员干部观看《莲城警钟》等廉政电教片,发挥以案示教作用。编印《元江县纪检监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宣传单》5万份下发至全县780个村(居)民小组,提高全县群众知晓率。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开展纪委书记定期谈话58人,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60人,诫勉谈话21人次,勤政廉政提醒预警4个单位,纪委书记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42人次,15名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廉,2261名在职干部职工报告了会员卡持有情况,9243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会所”承诺,公款外出考察学习报备35个单位、婚丧喜庆报告27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517人。
全面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县共梳理权力数836个、绘制权力运行图452张、梳理内部机构330个、查找风险点1037个、制定防控措施1297条、制定相关工作制度15个;梳理个人廉政风险1020个、查找风险点2129个、制定防控措施3147条,进一步规范运行流程,建立健全预警处置、动态管理、检查评估等制度。监督清理县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221项,取消县级11个部门的19项行政审批事项。加强民生资金监管,与全省同步启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集中开展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使用培训2次,对全县10个乡镇(街道)、28个职能部门105人在平台录入数据信息及民生资金运行、发放情况进行适时监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预警信息进行处理,对重大预警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年内,在平台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方面信息67条,拨付资金约1.3亿元,做到政策宣传、督导检查、资金发放到位,确保粮食直补、农机具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兑现。
全力解决群众诉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搭平台、建机制、畅渠道、促落实”的要求,设立群众诉求中心91个,全县80个村(社区)监委会均配备电脑, “五级联动”信息化监督平台开通率达72.5%,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制定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工作实施方案、问责规定、考核办法等制度,稳步推进群众诉求工作,有效搭建了纪检监察干部与基层群众交流互动的平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年内,共受理群众诉求8374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82%,挽回经济损失367.43万元,督促兑现各类款项123.13万元。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围绕“三转”抓落实,进一步清理压缩议事协调机构,对2009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113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调整后保留13个议事协调机构,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制定《元江县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暂行规定》等3个制度,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严肃整治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各种会议、活动,“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5%,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带头反对“四风”,用铁的纪律建设让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选派5人次到省内外高校参加纪检监察干部高等院校培训;组织参加市、县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培训86人次;发挥纪检监察学会作用,积极组织会员撰写反腐倡廉调研文章;组织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现场观摩滨江路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聘请县委宣讲团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科学履职能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帮助解决挂钩联系点羊街乡浪支村委会糖房、大地村民小组山体滑坡治理工程和大梁子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问题,协调建成浪支村党员活动室,帮助坝木村委会修缮办公用房,为群众办实事,受到群众好评,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县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