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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村企合同 让村民放心

发布时间:2015-01-2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2014年1月,小街街道永昌村小寨组村民到永昌村民监督委员会反映,小寨组与万得利公司连营水渣的经济收支不清楚有所怀疑。经村民监督委员会向村民了解了具体情况后,及时向永昌村党总支报告情况,村“三委”及时召开了紧急会议,对此情况进行商议,商议后决定先与万得利公司了解情况及查看合同情况。

  永昌村“三委”、组干部及小寨组水渣统计员分别于2014年1月8日和1月10日两次前往万得利公司于查找合同,核对水渣经营情况,经核对后核实,2010年5月——2013年12月期间,公司共发出水渣9664车,共计332976.85吨,按每吨5元计算,共计总收入1664884.25元,其中加工费、人工工资等费用共计1383720.68元,扣除所有费用,水渣利润合计281163.57元,按照小寨组与万得利公司的协议,小寨组可按照利润的30%提成得到收入84349元,经永昌村民监督委员会牵头,万得利公司与小寨村民小组核实后,万得利公司于2014年4月支付了小寨组84349元集体收入。

  经核实后,村民监督委员会向村民张榜公示了调查结果,向村民认真解释了资金来源去向,打消了群众的异议、顾虑;及时打消了群众上访的苗头。(瓦庆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