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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机遇 积极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0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本网讯(刘政佳  张荣)元江县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以来,全县上下联动、齐心协力,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修编完善相关规划,大力实施绿化美化、增绿补绿工程,完善绿化管理工程,全面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元江县城绿地系统框架基本建成,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完善。

  自2008年元江县通过省级园林县城评审以来,已经连续6年成功保持省级园林县城称号。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和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亲近自然,享受绿色,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已成为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县委、县政府顺势而为,启动县城面山生态修复、重点公路面山治理、江河沿岸生态治理、重要水库面山修复、哈尼梯田湿地保护、美丽乡村建设六大绿化工程,实施元红公路凤凰花大道和“一江两河”沿岸、县城近山面山凤凰花、木棉花景观工程,打造红河谷凤凰花大峡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重点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和公路路域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力度,健全完善“组保洁、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垃圾处理机制,为建设美丽元江打下了坚实基础。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把创园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促进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决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人居环境的根本要求;作为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城市名片的必然要求。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站在全县发展大局的高度,真正把创园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创园目标如期实现。

  为全面加快国家园林县城创建步伐,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元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元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宣传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县创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迅速行动,相继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将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主体,层层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和任务交办书,做到创建部署科学、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同时,元江县还认真抓好专项规划编制,强化规划引领的龙头作用;抓好绿化美化工作,大力实施增绿工程;抓好日常管护工作,完善绿化管理工程。

  自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以来,县城绿化总量大幅增加,绿化布局日趋合理,绿化品位不断提升,通过推行“绿地共建、认养”工作,采取共建、冠名等形式,多渠道利用社会资金参与县城绿化。目前,县城建成区面积为372万㎡,各类绿地总面积达136.2万㎡,绿化覆盖面积达154.56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35.1万㎡,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02㎡,绿地率为36.61%,绿化覆盖率为41.55%。县城总体形成了城在林中,林在城中,山水田园相得益彰的城市基本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