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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列出整治乱埋乱葬时间表

发布时间:2014-10-2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10月16日,华宁县召开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工作紧急会议,对清理整治乱埋乱葬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指出,将全县范围内人未死先占地的“活人墓”全部纳入清理整治范围,一律平毁、绿化;在非丧葬区域,重点是城市近面山和水库、河流、湖泊等水源保护区以及省道、县道、乡道两旁,不允许出现新增坟墓,逐步消化存量;对省、市、县、乡道路两旁乱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等行为实行严格清理,确保山水林田路干净整洁。

  会议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全面推进实施。10月18日至20日,全面完成县处级以上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活人墓”清理;10月21日至23日全面完成副科级以上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活人墓”清理;10月24日至27日全面完成全县范围所有干部和群众的“活人墓”清理。对逾期不按规定处理的,由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依法强制清理,并视情况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及党员领导干部拒不执行的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实施意见》,对照华宁县县级领导和县级部门殡葬改革工作挂钩联系名单,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到联系点指导、参与清理工作。县监察局、两办督查室、民政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街道)同步开展督查,及时处理工作中的干部不作为、不执行等问题,坚决在10月27日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通讯员  陈志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