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电企业安全渡汛
目前,新平县共建成水电站26座,汛期是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时段,新平县工信局高度重视水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职责监管,积极采取稳妥措施,确保县域水电企业安全渡汛。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人。3月底,按照《关于上报玉溪市2014年防汛行政首长责任人名单的通知》(玉水防汛电〔2014〕5号)要求,及时将文件转发到各乡(镇)农经中心,并要求各乡(镇)严格落实已建成投运水电站行政首长责任人、业主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按时限上报水电站防汛安全责任人统计表,督促各电站和负责人落实好防汛安全责任制,认真做好渡汛计划和防汛应急预案并上报备案。
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先后于4月底和7月中旬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上班值守制度,确保汛期安全;建立健全防汛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工作;抓好防汛物资储备,畅通渠道,一旦发生险情及时上报、请示,并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三是加大检查督查力度。把“保安全”放在汛期首要突出位置抓落实,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意识,在督促乡(镇)农经中心开展安全检查的同时,由部门主要领导带队,分别于4月、5月和7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已建成投运水电站开展汛前、汛中督促检查5次,共查出安全隐患21条,督促企业整改21条,整改率100%,提出建议4条。
四是强化事前防范。为做好第9号台风“威马逊”应对防范工作,7月19日晚组织班子成员紧急召开了会议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早安排部署防范工作。要求各级站水电企业要及时组织人力开展水电站安全防汛大检查,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强化值班应急管理,畅通监测预报预警渠道;加强电力设施的管理,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及输送保障畅通;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做到科学、规范、高效应对处置突发灾害。(新平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