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县监委构建“三位一体”监督模式
近年来,易门县纪委县监委积极构建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执纪监督“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发挥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的工作合力作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一体联动,有效发挥“1+1+1>3”的作用。
印发《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和执纪监督“三位一体”协作办法》,在综合运用巡察监督“12+N”工作方法的基础上,加强与执纪、派驻监督15种工作方式对接,安排巡察组参加述责述廉会议,参与专项检查与治理,列席民主生活会,拓展巡察了解渠道,敏锐发现突出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
在巡察期间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一方面,商请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案管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书面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件和问题疑点清单,为巡察组提供充足“弹药”,使巡察组精准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巡察信息通报会,向巡察组介绍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受理和查处问题线索情况,帮助巡察组更加精准地聚焦问题,使发现的问题成为更加有力的案件线索。
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每轮听取汇报前,易门县纪委县监委协调相关纪检监察室与巡察组共同会诊问题线索,从执纪审查角度帮助筛选整合需要移交的问题线索,确保移交准确、规范,提升核实和查办效率。安排纪检监察干部或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进入巡察组,与巡察组协作开展工作,通过办案力量的提前介入,使巡察发现问题、反映问题与纪律审查职能有机结合,为深入挖掘和初步核实案件线索打下基础,提升工作效率、巩固监督成果。
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县委巡察组在了解清楚基本情况,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移交案管室统一管理。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照优先处理原则,组织力量、强力攻关、高效办理。案管室跟踪了解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情况,定期向巡察办通报情况。2020年,共移交问题线索14件,办结9件。(玉溪日报通讯员 陈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