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

易门压实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发布时间:2018-07-25 来源:玉溪网

去年以来,易门县结合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制定《中共易门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基层党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三定”职能,压实党建工作责任,防止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促使常委班子成员以上率下,把从严治党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在实处。

定目标原则。明确要求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县委统一领导、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原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督促指导所分管范围(领域)、联系指导单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定职责任务。明确规定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在研究分管范围(领域)、联系指导单位业务工作时同步研究党建工作,在安排下达所分管范围(领域)、联系指导单位业务工作指标时同步明确党建工作任务,坚持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问责。定期召开所分管范围(领域)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会议、定期深入所联系指导单位,专题调研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抓好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下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建工作会议,或在业务工作会上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每年针对党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确定1至2个党建工作重点课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调研成果,指导工作实践。结合各自分工,在分管范围(领域)、所联系指导单位建立党建联系点。每年到党建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讲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努力把党建联系点办成党建示范点。

定考核惩处。明确规定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县级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每年向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的情况。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不到位、年度考评居后的,由县委书记进行约谈,建立问题督办清单,限期整改;对责任范围内所分管范围(领域)、联系指导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玉溪日报记者 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