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纪委加强信息工作
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形势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撰写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易门县纪委对《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积分制考核推动信息工作。
新修订的《易门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只对积分完成情况作硬性规定,而对报送任务和采用任务不作硬性规定,以被采用的信息、理论(调研)文章所得积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易门纪检监察信息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呈现了四个特点:一是扩大考核奖励范围。在继续对7个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委局8个内部室实行考核的基础上,将考核范围扩大到县直部门纪委。二是采用分值量化任务。针对往年有的委室为完成报送任务,把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信息均作为报送数上报、转载其他单位提供的信息作为本委室报送数等问题的存在,今年不再对信息、理论(调研)文章的报送任务和采用任务作出硬性规定,只对积分进行规定。三是提高计分奖励标准。在计分上,纸质采用和网络等媒体报刊采用一律给予计分。四是考核奖惩责任明晰。《办法》以奖励为主,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完不成积分的也作出相应惩罚:各委室积分情况,每月统计通报一次,连续三个月排名在末位的委室,由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对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年终排名在末位且未完成积分的考核对象,应作出书面检查。(特约通讯员 刘贵德 通讯员 杨丽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