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会监督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作为云南省乡镇财会监督试点地区,元江县聚焦基层财政监管薄弱环节,通过建机制、强队伍、立制度、严监管,持续规范基层财务运行、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有效打通基层财政监管“最后一公里”,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2026年3月元江县财政局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在省、市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相关人员多次深入试点乡镇(街道)开展常态化检查指导、政策宣讲和业务帮扶。目前,羊街乡、曼来镇、甘庄街道3个试点乡镇(街道)的内控办、财务室机构制度已健全完善,财务监管人员已择优配齐,实现财会监督有机构管、有专人抓,从源头堵塞财务监管漏洞。
为补齐基层财务监管制度短板,元江县财政局聚焦乡镇财会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目标,严格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制定出台《12项乡镇财会监督专项制度》,修订完善《元江县乡镇财会监督主要内容》,细化基层财会工作运行标准。“12项制度覆盖乡镇内控管理、资金拨付、票据管理、国资监管、责任追究等财会工作全流程,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元江县财政局副局长李黎明介绍。
依托完善的组织与制度体系,元江县创新构建“乡镇内控自查+县级财政督导+第三方专业审计”立体化财会监督模式。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累计下沉试点乡镇(街道)现场督导5次、组织业务座谈4场,精准排查短板,推动问题闭环整改。同时,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2个试点乡镇2023至2025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审计,目前专项审计初稿已编制完成。
日常监管层面,县财政局监督检查股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与专项督查,今年以来,已完成3次业务指导、1次专项督查,各试点乡镇(街道)同步开展内部自查1次。基层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领域问题数量从试点前的36个降至14个。此外,甘庄街道、曼来镇积极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累计清理闲置资产13处、盘活利用资产3处,大幅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全力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规范运行。(通讯员 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