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水利工程及河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会
本网讯 4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及河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会,为修改完善《条例》。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方国铁等县领导以及《条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会上,参会人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各抒己见,同时大家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和部门角度对条例的各个章节、每一条款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
方国铁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并针对大家提出的意见不时与进行交流探讨。方国铁指出,县人大常委会,以及各相关部门都很重视《条例》的修缮工作,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希望各部门再继续认真研究,从政策的争取、身份的争取、法律责任上的争取等方面多下功夫,。会后《条例》起草小组要结合本次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进行研究,尽快修改完善,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最终形成一个符合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元江特色的管理办法,为推进我县水利工程及河道管理工作保驾护航。(记者 李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