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

全县火化率达33%

发布时间:2014-03-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元江县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一手抓殡仪馆硬件设施,另一手抓好政策配套和殡仪管理队伍建设,全县火化率从2009年的5.2%提高到2013年的33%,跃居全市先进行列。

  元江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殡葬条例和办法,按照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殡葬管理所,制定完成了《元江县火化区划定方案》,并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行和扩大火化区,把人口密集、交通方便和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县城驻地、乡镇(街道)驻地的27个村(社区)划为火化区,把暂不具备火葬条件的边远地区划为土葬改革区,随后再逐步推行火葬。加大殡葬改革服务以后,2013年火化率达到了33%,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下一步,元江将认真执行火化奖励政策,对进入公益性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一般群众给予1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众给予1500元补助。同时,殡仪馆将认真做好殡葬服务工作,向丧葬家属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殡仪服务。

  元江还通过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行政府监管、企业运作模式,加快经营性公墓建设步伐。计划建设经营性墓穴3万个、骨灰塔2座、壁葬式骨灰墙1座、骨灰寄存楼1座。目前已完成1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和规划工作,到2015年末,全县将建成4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和50%的村委会。(记者  杨晓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