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今年发放“以案定补”奖金33万元
记者从新平县司法局获悉,该县自2007年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奖励办法以来,先后四次修改完善奖励办法,大幅提高补贴标准,极大地激发了调解员的积极性,今年共发放“以案定补”奖金33万余元。奖金按“谁调处、奖励谁”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分配原则,定时按标准直接发放到调解员的工资账户。
近年来,新平县多次修改完善奖励办法,并将矛盾纠纷细分为简易、一般、案件复杂和重大疑难四类,分别给予调解员15元至600元不等的奖励。“以案定补”奖励机制的实施,充分调动了村、组两级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有效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以案定补”奖励金额提高后,调解员从“要我调”向“我要调”转变,由过去的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上门调解;调解工作也由“简易调解为主”向“规范调解为主”转变,由“以调为主”向“以调成功为主”转变。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今年该县共审定出符合“以案定补”奖励政策的案件2950件,其中简易矛盾纠纷441件、一般矛盾纠纷2268件、复杂矛盾纠纷234件、重大疑难矛盾纠纷7件,奖励金额达33万余元。
据介绍,为加强司法调解工作,新平从阵地、设施、制度、人员等方面不断规范12个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23个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印制《新平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丛书》给村(社区)调解主任,各司法所每月召开例会以调解知识、调解技能、文书制作等为内容,对村(社区)调解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实战能力。(玉溪日报记者 黄思敏 通讯员 田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