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今年以来,新平县围绕省、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要求,立足县情,从老百姓最期盼的领域、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从时间表倒排最急迫的事项入手,分层次、有步骤地推进政府机构、事业单位、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实现新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理顺监管职责,将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局。调整设置机构编制,按照“编随职走、人随事走”的原则划转14名人员编制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在12个乡镇(街道)设立桂山、戛洒、漠沙3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村(社区)配备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调整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精神,积极与工商、质监部门沟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完成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承接工商、质监部门管理体制由省垂直管理调整为县政府管理,其机构和人员编制纳入新平县总量管理。
二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巩固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成果,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和政事分开、分类定位、分开管理、分别改革的要求,将全县273个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三大类别,目前已根据分类指导目录提出分类意见上报市委编办审核备案,为积极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了基础。
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市级下放审批事项承接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0项,承接市级下放7项,新增1项,调整合并8项,调整拆分2项,变更设定依据18项,规范事项名称5项,调整事项审批机构4项。将工商、质监部门14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全县目录管理,保留行政审批事项406项,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249项,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43项,管理服务事项114项。完成《新平县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和《新平县行政审批事项汇总目录》编制。推动审批方式转变,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共开展网上大厅办理事项信息录入培训3期,完成36个部门437项网上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录入与同步工作,为省、市试运行网上服务大厅提供了数据基础。
四是继续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为破解政府包办公共服务的弊端,提高社会服务效率,缓解社会事业发展与机构编制资源紧张的矛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在规范清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基础上,推行部分岗位试行政府购买服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今年以来全县累计实施政府采购货物25批次,采购预算金额120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095万元,节约资金112万元,节约率达9%。(特约通讯员 郭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