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四项措施”做好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
本网讯(石红彬)为认真做好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引导更多扶贫贷款向贫困地区投入,促进贫困农户增产增收,2014年,新平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乡镇(街道)实行乡镇长(主任)负责制,对本乡镇(街道)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负总责,财政所会同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负责表卡的收集、登记、公示、上报和贴息资金发放。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贴息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让贫困户了解贴息资金的用途,引导贫困户树立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正确处理好贴息、发展、脱贫的关系。
三是强化监管,阳光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县财政局会同县扶贫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对贷款贴息的范围、对象、期限、标准等实施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四是跟踪问效,良性运作。由县扶贫办会同金融机构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地走访承贷农户,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真正把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做好。
据了解,2014年,新平县预计发放扶贫到户贷款本金4000万元,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200万元预计2015年9月底前全部兑现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