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

新平成功创建“云南省诗词之乡”

发布时间:2014-10-0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近日,省、市诗词学会专家组赴新平县考察验收“诗词之乡”创建工作,经过评审,新平县成功创建“云南省诗词之乡”。

  专家组首先来到凤翔街公益楼和老年活动中心参观了诗书画展,数百件优秀作品各具特色,翰墨生辉,得到了专家组的一致好评。随后,专家组来到桂山公园文化长廊,参观了集文学精华和书法艺术为一体的楹联佳作,省专家组对新平县打造独特的人文走廊赞叹有加。

  在验收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王丽娟对“云南省诗词之乡”创建工作作了汇报。她说,近年来,新平县始终坚持文化强县战略引领,积极推进诗词之乡创建工作,大力开展诗词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景区、进报纸杂志等系列活动,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诗词艺术氛围;以科学的发展观推动诗词艺术发展,并注重加强硬件、软件建设,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通过实地考察和听取汇报,专家组对新平县创建“诗词之乡”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就下一阶段的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经过对作品的考察论证,确定批准新平县成为“云南诗词之乡”,同时,县教育局被评为“云南省诗教先进单位”。(通讯员  田一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