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

通海县委常委会举行第52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3-01 来源:玉溪网

2月20日,十三届通海县委常委会举行第52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研究通海县贯彻落实意见。

县委书记李家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推进“双碳”工作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顺应技术进步趋势、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迫切需要,是主动担当大国责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迫切需要。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性,增强推进“双碳”工作的信心,把战略思维、系统观念贯穿“双碳”工作全过程,统筹协调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科学推进“双碳”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要严控“两高”项目,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立足通海县实际,统筹抓好能耗双控,推动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要加强党对“双碳”工作的领导,强化督查考核,尽快成立通海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好全县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保证工作统筹协调推进。要提升各级干部推进“双碳”工作的能力和本领,大力倡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全社会节约意识、生态环保意识。

县委副书记、县长詹道斌传达学习了市政府主要领导调研通海时,对湖泊保护治理工作提出的相关要求;书面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奋斗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 担当新使命的决定》。

会议强调,湖泊保护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决扛实责任,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主动研究问题,围绕目标、明确措施,具体量化工作任务,将湖泊保护治理工作落细落实。要坚持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方向不变,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流转,稳步推进临湖核心区烤烟、水稻及水生植物种植,做好大春生产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作物种植负面清单制定,强化农药、化肥管控;抓好项目落地,发挥现代设施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河(湖)长制,把工作具体化、任务化、清单化,以实干推动工作进展,继续实施好全民爱湖治湖行动,加强对老百姓爱湖意识和生活习惯的引导,常态化开展监督巡查、入湖河道清理、政策法规宣传等活动。(玉溪日报通讯员  胡婷  吴文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