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余干部学习新环保法
近日,通海县组织举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专题学习培训,培训邀请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就即将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作了专题讲座。
培训以《环境保护法》修改的时代背景、主要内容和亮点为主导,围绕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中,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公民个人、企业组织等各方主体的基本职责、权利和义务以及制约和处罚,结合实际环保工作经验,以生动的事例、详实的数据对新《环境保护法》作了详细的阐述和解读。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4年4月24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环境保护法》阻断了在现行环保法中“钻空子”的行为,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全县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环保所负责人、各企业及相关单位代表20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通讯员 张少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