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

县委中心组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发布时间:2014-04-2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县委中心组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

  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近日,通海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部署。县委副书记、县长卢维江强调,要集中精力抓好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打牢教育实践活动基础;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

  卢维江指出,全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围绕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这个基础环节,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到动员部署全覆盖、学习教育高质量、督促指导不松劲、征集意见无盲区,活动开局有力、扎实推进,为整个教育实践活动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的基础上,卢维江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级领导班子要全面开展一次“回头看”,有针对性地克服思想认识不到位、领导重视力度不够、“四风”问题找得不准、常规工作和教育实践活动“两张皮”现象等问题,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做扎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认真解决好“学什么”和“怎么学”两个问题,把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到行动上来,努力提高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和实践能力。聚焦“四风”问题,坚持开门搞活动,面对面广泛倾听群众意见,发现深层次问题。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参与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督查“一把手”履职情况,督促主要领导摆正自己,带头学习交流、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边学边改。

  卢维江强调,《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干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各级各部门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培养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建设政治上坚强有力、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党政干部队伍,为加快现代宜居生态文化名县建设步伐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卢维江要求,一是要严格按《条例》办事。各级各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纳入教育实践活动必学内容,扎扎实实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二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组织在推荐、考察、识别、使用干部中的责任。三是要坚持以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围绕推动通海改革发展选拔和配强领导班子,凝聚服务发展、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维护组织工作的严肃性,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县委副书记、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总队长刘建华传达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丽,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刘世伟分别作了发言。

  市委第11督导组领导全程督导学习。(通讯员 师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