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错机制为6名干部减责免责
今年以来,江川区运用干部尽职减责免责机制4次,为在民生、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发展作出努力,对敢于承担责任的6名干部进行了减责免责。
根据《玉溪市江川区干部尽职减责免责暂行办法》规定,单位和干部职工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过程中,主观上勤勉尽责、为公为民,但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可申请减责免责。
自2016年8月江川区出台《玉溪市江川区干部尽职减责免责暂行办法》以来,始终坚持“鼓励担当、支持创新,允许失误、宽容对待,实事求是,严格甄别”的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了敬业有功、怠业必惩的良好干事创业环境。今年以来,为在民生、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发展作出努力,对敢于承担责任的6名干部进行了减责免责。(玉溪日报通讯员 施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