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

2015年度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4-09-0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本网讯 9月3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召开了2015年度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会议,七个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及云南省第三强制戒毒所业务经办人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市级关于居民医保参保的文件精神,并讲解了江川县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相关事项;县医保中心业务科组织四个经办点经办人员开展了业务操作培训。

  据了解,江川县2015年度城镇居民参保缴费工作集中办理时间为2014年9月9日至11月30日。缴费标准: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年个人缴费11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个人不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不单独缴纳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方式:银行代扣。续保人员:2014年已签订过三方协议的只需按缴费标准金额存入签订协议账户;新参保人员:按就近原则持相关材料到县医保中心、大街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江城劳动保障所办理,并签订扣款协议。(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