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

“巡查改治”机制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21-03-24 来源:玉溪网

近年来,红塔区委探索运用“巡、查、改、治”一体推进机制,积极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通过强化区、乡、村三级纵向联动和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政法、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分级分层核查和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并对共性和普遍性问题开展综合治理,一体推进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和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同题共答,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制定《关于区委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巡、查、改、治”一体推进工作实施办法》,以“巡”引领,聚焦政治监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问题,倒逼被巡察的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采取标本兼治措施与巡察同步开展问题核查、整改和治理。

坚持“巡”“查”联动,建立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绿色通道”,巡察时突出重点核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跟进、重大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由核查组优先快查快办、深挖细查。同时,以“改”聚焦,边巡察、边移交、边整改,注重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构筑齐抓共管、聚力整改的责任“共同体”,对发现的适用“第一种形态”且能及时纠正、解决的问题,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迅速整改,形成“雁阵效应”,“短平快”推进整改,化解了一批长期积淀的土地、建房、资产资源处置等历史遗留和重复上访问题,巡察效果立竿见影。

从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两方面验证巡察监督质效,以“治”验效,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既倒查制度上的缺陷,又深挖思想的根源;既解决制度上的不足,又强化思想上的教育。从制度建设发力,坚持“一案一剖析、一事一治理”,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

据了解,自探索运用“巡、查、改、治”一体推进机制以来,92家被巡察单位健全完善制度,先后制定出台《红塔区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指导意见(试行)》《红塔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138项规章制度,向区委报送“三资”管理等各类专题报告3份,有效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使巡察整改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治长效的机制,发挥了标本兼治作用。(玉溪日报通讯员  赵春良  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