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

红塔区扎紧制度笼子管好“小微权力”

发布时间:2021-01-27 来源:玉溪网

近年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全面聚焦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从“微权力”入手,时刻盯紧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为有效盯紧看牢基层“小微权力”,力破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红塔区纪委区监委从构建治理体系、防范机制入手,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强化源头防范,将村级“小微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使村干部权力不再“任性”,从源头上防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制定《红塔区村组权力清单三十八条》,明确了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和村(居)民小组权力清单十条,厘清了权力边界和运行轨道,定准责任人和风险点,形成“小微权力”监督台账,社区干部照单行权、照单服务,规范了基层用权;出台《红塔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资产、资源交易与处置,经济合同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细化要求,盘活农村集体“三资”,有效防控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廉政风险。

进一步加强“末梢”监督,织密基层监督网络,制定《关于印发红塔区监察委员会向乡(街道)派出监察室实施方案的通知》,向11个乡(街道)派出监察室,建立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制度,完成了105个村(社区)村级监察联络员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打通了基层监督障碍,整合全区监督力量,使监督职能上下贯通,激活基层监督网络“神经末梢”。

此外,红塔区委巡察组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作用,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将“微腐败”治理内容作为村(社区)巡察的重点,着力查找在虚报冒领、套取补偿、财务报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村组政治生态精准“画像”,回应群众关切,边巡边查、边巡边移、边巡边改,铁腕整治基层“微腐败”,让“探照灯”照亮村(社区)的每一个角落。(玉溪日报通讯员  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