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全面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8月3日,红塔区召开会议,全面启动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动员和组织各乡(街道)和区级各有关单位迅速行动起来,明确职责任务,夯实基础工作,全面推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各乡(街道)和各相关单位要突出政府主导,层层压实目标责任;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加强宣传,动员各方共同参与;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普查队伍素质过硬;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快速推进普查工作开展。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立依法普查的观念,坚持依法开展普查,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要加强规范统一,完善统一的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交换、共享标准和规范;要确保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创新统计方式,制定科学严格的普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压实工作责任,突出重点领域,狠抓关键环节,确保普查科学高效、数据真实可靠,圆满完成红塔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任务。
据悉,红塔区作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省级综合试点,已于今年5月启动了凤凰街道、大营街街道大营街社区、小石桥乡小石桥村共15个村(社区)试点工作,并于7月顺利完成试点普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原则,根据红塔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红塔区将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普查准备,2019年内完成普查登记、数据处理与发布,2020年内完成资料开发、更新维护,切实通过经济普查盘清经济发展家底,为红塔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区委副书记、区长瓦庆超出席会议,并与各乡(街道)及各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书。(玉溪日报通讯员 刘芳 向永祥 姚奕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