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

华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工作通过省市专家评估

发布时间:2018-11-13 来源:玉溪网

11月6日至7日,玉溪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省、市专家评估组到华宁,就华宁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按照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达到132分以上为合格,根据评估组的反馈意见,华宁县得分211.9分,顺利通过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工作评估。

两天时间里,评估组依据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的认定程序,听取了华宁县人民政府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汇报,观看了专题片,查看了档案资料,并分成4个小组深入该县党政机关、学校、公共服务行业、新闻媒体4个重点领域、8个单位听取了汇报,实地考察了9个单位和场所,召开了9次座谈会,座谈走访了111人次,查阅了档案资料92盒共2941份,查看了广告牌224块,对华宁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语言文字应用状况进行了全面考察评估。

综合4个小组的评估意见,评估组认定:华宁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现阶段语言文字工作基本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用语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语言文字社会应用基本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县上下从党政领导到机关工作人员,从学校教师到学生,从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到普通群众,对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讲文明语、做文明人达成了共识,并自觉参与到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中,使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为创建文明城市、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照云南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达到132分以上为合格,根据4个小组的反馈意见,华宁县得分211.9分,顺利通过评估。

评估组希望华宁县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成果,按照提出的意见,认真梳理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玉溪日报特约记者  陈志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