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通过市级审查
7月6日,由玉溪市环保局组织的省市专家,对华宁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申报材料进行市级技术审查。专家组认为华宁县基本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的6项基本条件和22项考核指标,同意通过市级技术审查,建议按专家意见作修改完善后上报。
华宁县历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把生态文明县建设作为提升发展县域优势的一张重要名片,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努力促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县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华宁县于2012年启动了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工作,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努力构建生态乡镇,大力发展“三棵树”,促进以保护抚仙湖为重点的水污染综合防治,引导全民参与生态家园共建工作。
截至2014年,华宁县森林覆盖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城镇污水处理、人均公共绿地、空气和水环境质量、村镇饮用水合格率等22项指标及建设规划、减排任务等6项基本条件已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县的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申报条件。
专家组通过观看生态创建专题片、查阅各类申报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及创建情况介绍后,经过质询、讨论,认为华宁县经过几年的创建工作,已经基本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6项基本条件和22项考核指标;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宣传片、创建图册、技术报告、特色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档案目录索引等,为申报工作提供了较好基础,总体上达到相关要求。专家组同意通过市级技术审查,建议按专家意见对基础材料、档案目录等作必要的修改完善、补充后上报。
华宁县政府要求全县各相关成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善数据资料并提供给申报部门,确保按时向省级提交申报材料,争取成为全市第一家成功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的县份。(通讯员 张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