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

华宁成功办理首件提存公证

发布时间:2014-10-1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本网讯(赵利梅)近日,华宁县公证处成功办理首件提存公证,提存租金74000元。

  案件关于出租方许某以房租上涨和改造地块为由拒绝接收承租方龙某交付租金,欲提前收回房屋及土地,并不与龙某洽谈解除合同涉及的赔偿事宜,且付款日期将至,龙某将面临逾期付款的违约风险。华宁县公证处在核实许某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租金的情况下,正式受理了该提存公证,通知龙某将74000元的租金转入到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并出具了提存公证书,以公证处的名义向许某寄送了《关于领取提存款通知书》,龙某的付款义务就算履行完毕,不存在违约事实,最大限度保障了承租方龙某的合法权益。本案将进行跟踪回访,为今后办理类似案件积累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