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

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殡葬观念

发布时间:2014-10-1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10月9日,华宁县召开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总结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殡葬改革工作。

  县委副书记余莉指出,今年以来,华宁县殡葬改革扎实有效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资金760万元用于县殡仪馆建设和各乡镇(街道)公益性公墓建设;共建成公益性公墓26个,已通过市级第一批验收的有4个,县殡仪馆基本完工,万安公墓整改工作全部完成;截至9月底,全县火化率达41.2%,并将28村(社区)的173个村(居)民小组划定为火化区,同时公益性公墓划片安葬工作顺利完成;投入10万元资金,多渠道、全方位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县殡仪馆及各乡镇(街道)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及办法正在逐步完善。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有力有效,工作上真抓实干,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更加扎实地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殡仪馆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殡仪馆的服务内容,力争在10月30日前县殡仪馆开馆。二是依法推行火葬。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本辖区丧情,制定详细预案,采取一切必要的行政措施,确保从2015年1月1日零时起各乡镇(街道)火化区范围内的农村人口和城镇居民死亡后,全部实行火化,并且进入公墓安葬。三是加大殡葬违规行为治理力度。突出治理乱埋乱葬和清理“活人墓”工作,在非丧葬县域,重点是城市近面山和水库、河流、湖泊等水源保护点以及省道、县道两旁,不得再新增坟墓,逐步消化存量。四是加快殡葬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县编委会批复的殡葬执法队伍编制人数,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加快殡葬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殡葬工作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五是加强行业监管,整治殡葬市场。全县各有关部门要整合执法力量,加大丧葬用品市场清理整治力度,切实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和殡葬服务收费,着力解决“丧葬贵”的问题。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车、专栏、墙报等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持续、广泛地开展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把有关政策法规向广大群众讲清、讲明、讲透,引导群众树立现代文明殡葬观念,提高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

  会上,副县长张伟红代表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2015年华宁县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就殡葬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县属各单位及中央、省、市驻华宁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通讯员  陈志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