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

普朝富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

发布时间:2017-03-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日前,在云南省第九次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对全国、全省“六五”普法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峨山县双江街道登云社区小龙潭居民小组的普朝福老人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称号。

  今年85岁高龄的普朝富是一名普通的农民,29年来,他义务为村民编办黑板报,向农村群众传递党的好政策、推广实用技术、宣传各项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先进文化,甘做农村一名义务普法宣传员,向村民们传递社会正能量。同时,他作为双江街道第一位百姓宣讲员,也是峨山县百姓宣讲团的名誉团长。除为本村的村民宣讲外,还义务和其他宣讲团成员一起在街道辖区内向群众讲述亲历、亲闻、亲为的感人故事,把党的科学理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法律法规知识融入群众身边的具体事例中进行讲解,使群众愿意听、听得懂、能领会,获得了社会的好评及赞誉。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作出《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普朝富老人榜上有名,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称号并受到了隆重的表彰。普朝富还受到省委宣传部和省司法厅领导的亲切接见。

  据悉,我省获得2011年至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模范个人这一荣誉称号的仅有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