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为民服务旗号大肆圈钱收取保护费
发布时间:2017-11-30
来源:玉溪市书记市长信箱
| 尊敬的省市两级领导(此涵一式两份,市政府一份省政府一份,就不分开称呼了),我是玉溪市一名手机销售店主,在此向领导反映个问题;2017年6月底在位于玉溪市红塔区棋阳路28号经市民政局审批,成立了一个“玉溪手机销售协会”并在7月初在各县召开了选举协会领导和动员各手机销售店动员入会大会。大会上明确提出“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但在后期采取威逼利诱强迫每家手机店必须入会,并交600-3000元/年会费,不交的联合供货商停止供货。协会收取会费的理由是用来查处乱价销售,这个费用在我们和供货商签合同时就每个品牌交过5000元,当时合同里就包含查处乱价、柜台、背景等费用押金。现在无端多出来一个协会再次收取费用来干相同的事,所以大多手机店都不愿再交费入会,协会收不到钱就联合供货商对不入会的停止供货。我们认为这个协会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更不要说他们打着为民服务的旗号大肆圈钱!在如今这和谐社会,十九大召开期间竟然会有政府批准的“收保护费”的机构存在,望领导重视此事为谢! |
您好!您通过玉溪市书记市长电子信箱发来的邮件已收悉。经玉溪市民政局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玉溪市手机销售协会是按照国家、省社会团体相关法规政策成立登记的,由玉溪卓越通信有限公司、玉溪市飞讯商贸有限公司、玉溪嘉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南通海力宇电讯有限公司等十家企业发起成立,于2017年7月20日在玉溪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
获悉您反映的问题后,经调查了解,发现玉溪市手机销售协会确实存在管理不够规范,以及为会员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对此,市民政局已责成其进行整改,要求该协会一是认真对照核准的《玉溪市手机销售协会章程》,梳理按照章程开展工作的情况,进一步增强依照章程开展活动意识,提高依照章程开展活动的能力,坚决预防和杜绝强制入会或者变向强制入会、在会员之间实施不公平待遇或者对非会员实施歧视性待遇现象,切实增强依法办会、民主办会和为会员服务的意识;二是严格依照《云南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云南省社会团体内部治理各项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云民民管〔2015〕4号),建立完善社会团体内部治理的12项管理制度;三是要求整改工作必须在2017年11月25日前完成。
感谢您对玉溪市书记市长电子信箱的信任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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