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为云南省2021年见义勇为先进表彰的公示
元江县龙志明见义勇为群体事迹感人,在社会上反响强烈,经玉溪市第二届见义勇为促进会理事会研究决定,拟向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推荐纳入云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
一、主要事迹
2021年11月14日16时许,准备去田间劳作的龙志明和杨唐生(元江县洼垤乡洼垤一组人)行至洼垤社区洼垤八组时,远远地看到一居民房屋(173号,土木结构传统民居)火焰四起,火苗冲到数十米高,夹杂着滚滚浓烟,无人组织灭火。于是,他们边飞速跑向着火地,边大声向周边邻居呼喊:“着火啦,着火啦,请大家快点来灭火。”跑到着火现场时,听到着火房屋里有大声呼救声和哭叫声,他们二人不顾被屋顶上不停坠落的木头和土块砸伤的危险,也不顾大火烧伤的危险和浓烟呛鼻的阻挡,冒着生命危险,迅速冲进火海,救出了胆战心惊躲在房屋角落里哭喊的两个孩子张旺(5岁多)和马家吉(1岁多),但是两个孩子还不停地呼叫“妈妈、妈妈”,他们再次冲进房屋,将在房屋内的李乔玉(智障患者,洼垤乡洼垤八组人)救出火海,保住了他们母子3人的性命。
救出李乔玉母子3人后,支援救火的邻近村民、民警和县消防救援大队也赶到了着火现场,此时火势已很难控制,现场极为危险。在消防队员和民警的组织下,大家共同努力,18时40分明火被扑灭,周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了保护。
二、见义勇为群体基本情况
龙志明:男,彝族,初中学历,1961年11月出生,洼垤乡洼垤一组人。
杨唐生:男,彝族,小学学历,1965年10月出生,洼垤乡洼垤一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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