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玉溪市委对全市涉粮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公告
根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进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及9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省委同步市县两级上下联动开展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11月6日起,巡察时间30天左右。
二、巡察内容
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主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突出专项巡察“再监督”定位,紧紧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权力腐败问题,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着力发现“靠粮吃粮”及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推动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
三、联系方式
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组长:坝汝明
副组长:周志红、施永林、魏鸿林、王杰、张寻、刘家伟
副组长具体任务分工为:
魏鸿林,负责巡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刘家伟,负责提级巡察红塔区、峨山县、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施永林,负责提级巡察江川区、澄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王杰,负责提级巡察通海县、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张寻,负责提级巡察易门县、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同时,专项巡察组负责对财政、农业农村、政府国资、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涉粮工作情况进行重点了解。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涉粮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被巡察单位及下属(下级)单位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玉溪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