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玉溪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福彩助学·爱心圆梦”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06 来源:玉溪市民政局

为体现市委、市政府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关怀,践行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顺利入学,让贫困学生享有同样的人生出彩机会,玉溪市民政局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福彩助学·爱心圆梦”贫困大学生资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福彩助学·爱心圆梦”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助活动。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户口在玉溪市辖区范围内的201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并被高等院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包括:

(一)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儿,残疾人、优抚对象家庭困难的学生;

(二)因病、因灾等遭受重大损失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三)因其他原因导致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家庭的学生;

已享受过其他助学金资助的家庭,不再享受此项资助。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一)资助名额:全市累计资助500名困难大一新生,其中元江县65名,新平县60名,红塔区、江川区、通海县、易门县、峨山县各55名,华宁县、澄江县各50名。

(二)资助金额:累计1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每人一次性发放资助金3000元。

四、资助程序

(一)申请。县区民政局委托乡镇(街道)民政办受理申请。申请人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或县区民政局领取并填写《玉溪市“福彩助学·爱心圆梦”活动申请审批表》(或者网上搜索“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在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表格,网址:http://xxgk.yuxi.gocn/yxszfxxgk/smzj/)。申请人应按照表格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申请。申报材料包括:资助申请书、申请人被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父母或本人是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证,《玉溪市“福彩助学·爱心圆梦”活动申请审批表》。乡镇(街道)民政办审核后签署意见,报县区民政局审批。

(二)审批。在乡镇(街道)审核的基础上,由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审批。

(三)公示。县区民政局确定拟资助对象人员名单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资助对象。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调查核实,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发放。8月20日前,由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对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

五、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时间:2017年8月1日—8月20日

(二)申请地点:各县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

玉溪市民政局0877-2022659

红塔区民政局0877-6130706

江川区民政局0877-8013767

澄江县民政局0877-6915246

通海县民政局0877-3029175

华宁县民政局0877-5018331

易门县民政局0877-4961189

峨山县民政局0877-4067830

新平县民政局0877-7011159

元江县民政局0877-6015112

特此公告

玉溪市民政局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