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告(20)
根据2016年8月10日收到《云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的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将以下投诉举报情况督转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办理。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反映“江川县江城镇东门小区江城南门附近的露天煤炭销售点,雨天煤灰被雨水冲刷进入下水道,最终流入抚仙湖造成污染及日常经营中的粉尘污染”的问题。
2.反映“前期投诉红塔区启云空心砖厂、杨彦明矿粉厂、两家焦炭厂改变土地用途导致环境污染,致使玫瑰花种植户受到损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希望重新调查处理”的问题。
3.反映“通海县秀东路40号的东绿冷库噪音污染及不规范排放氨气,存在安全隐患且污染空气”的问题。
4.反映“红塔区春和镇工业园区内云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锅炉烟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问题。
5.反映“澄江县龙街镇萝卜村吉华水泥厂生产噪音、粉尘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及生产废水直排污染环境”的问题。
6.反映“澄江县龙街镇萝卜村西浦水泥厂生产噪音、粉尘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生产废水直排西龙潭污染水体及无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商品混泥土搅拌站”的问题。
7.反映“澄江县县城中心宽澄房地产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噪音、粉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废水及水泥浆直接排入环城沟渠污染抚仙湖“的问题。
8.反映“易门县大椿树工业园区内的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收购废机油并将废油倒卖至广东、山东、湖南、四川及山西等地”的问题。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