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农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川县罗黄路、扯四路农村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川县罗黄路、扯四路农村公路工程已由江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 [2016]3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川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补助及县级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罗黄路路面改建和扯四路路面改建,其中:罗黄路起于罗合白村,止于黄谷田水库,设计起止桩号K0+000.000~K6+005.957,长6.006km,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计算行车速度20KM/小时,路基宽度5.5米,路面结构: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级配碎石基层+5cm级配碎石调型层;扯四路起于鸡扯路联络线K8+231,止于扯纳苴村与通海县四寨村交界处,全长2.14km,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计算行车速度20KM/小时,路基宽度5.0米,路面结构分别为: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20cm天然级配砂砾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11cm天然级配砂砾调型层。本工程作为壹个标段进行招标,计划投资约582万元。
2.2工期要求:2016年11月30日之前交验
2.3招标范围:路基、路面、防护及排水、安全设施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总工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不予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人应不曾受到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资格审查方式和资格审查方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2:30至 5:30 (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152号2楼)持以下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一套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原件或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原件,或者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原件,其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5、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项目总工的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一家企业法人只接受一次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2月25日至2016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 5:30,在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152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资料费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8万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详见《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
7.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7.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对工程现场进行自行踏勘。
7.2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6年3月3日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到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由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解答后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00~9: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玉溪市人民政府网(www.yuxi.gov.cn)上发布。
10.其它要求
开标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川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江川县兴江路19号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152号2楼
邮政编码: 652600 邮政编码: 653100
联 系 人: 张江灿 联系人: 曹玲仙 13208770837
电 话: 13577711500 电 话(传真):0877-2295101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