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澄江境内道路电子设备抓拍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11-1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为了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提升澄江县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澄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从2015年12月3日起在澄江县境内部分路口(或路段),设置使用电子警察设备进行路面监控管理,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具体点位布置:澄阳路限高架入城路口、澄阳路限高架出城路口、凤翔路限高架入城路口、凤翔路限高架出城路口、澄阳路K4限高架入城方向、澄阳路K4限高架出城方向、龙街街道龙兴路农贸市场路段、龙街街道龙兴路卫生院路段。

  二、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逆行、违反禁令规定通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占道行驶、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驾车不系安全带、拨打手持电话,以及其他电子警察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凡是经电子警察抓拍查获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四、需对电子警察抓拍违法行为记录进行查询的,可拨打电话:0877-6685255或登录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网页查询,网址:www.yxjjzd.gov.cn,也可直接到澄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办查询。

  五、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驾驶人自收到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或接收到交通违法处理信息之日起15日内,须持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澄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或云南省内设置的违法处理部门地点接受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通告

  澄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