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大酒店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2015年度零星修缮工程,工程维修范围:红塔大酒店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零星修缮工程及室内部分设备、家具、装饰品装饰装修工程维护;在工程保修期内存在的质量问题,在原责任施工单位拖延或不来的情况下,对此部分的问题进行维修,费用从相关责任单位的保修金中扣除。其中: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自行搬运。
2.2 建设地点:红塔区红塔大道32号。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三年(满一年时进行考核打分,如分数达不到90分以上,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云南省外企业须取得入滇备案证。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两份与招标工程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7月7日,每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工作日内)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规定于2015年7月14日前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按以下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名称: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玉溪支行
账 号:2209014210000103
4.3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须提供)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2)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两份与招标工程类似的工程业绩的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7月22日08:30~09:00时,
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7月22日09:00时,
开标地点: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玉溪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许家湾路49-7号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人电话:0877-2026917、2026817
传真:0877-2026917、2026817 联 系 人: 彭海静、赵丽霞
日 期: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