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2014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人工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红塔区2014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人工造林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塔区2014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已由云发改农经[2014]787号、玉发改农经[2015]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溪市红塔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营街街道合作水库流域
2.2建设规模:人工造林总面积2500亩,其中杉木150亩,云南松718亩,旱冬瓜1632亩。(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2.3投资概算:总投资113.14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按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造林当年验收成活率达到95%以上,管养期每年保存率达到85%以上。
2.6管养期:三年(自竣工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上岗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往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不予认可);拟派往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152号2楼)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医疗保险证明原件或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或持有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原件,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云南省建设厅出具的企业相关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的上岗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拟派往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拟派往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上述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5月21日至2015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152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200.00(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分至9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3楼开标厅(玉溪市凤凰路8号/云溪宾馆)。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玉溪市红塔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3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87725198
代 理 机 构(盖章):云南正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152号2楼
联 系 人:丁绍鑫 18608770930
电话(传真):0877-2295101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