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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万价格调节基金补贴民生

发布时间:2012-11-2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编者按 
    
  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在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长庄严承诺,2012年要以建设民生工程为重点,扎扎实实办好十件实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进人民群众幸福感。十件实事主要包括城乡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发展、饮用水安全、扶贫开发、公共交通、保障性住房等方面,每一项工作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是百姓得实惠、政府得民心的大好事。而今,已近年底,十件实事办理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了解。

有了价格调节基金补助销售差价,平价粮油销售点更受市民欢迎。 

  近一年来,位于红塔区彩虹桥批发市场的市粮食局平价粮油销售点,成了周边居民购买大米、食用油的首选之地。11月13日这天,家住中卫社区的张萍仙第4次来到这里购买大米。“不管是大米还是食用油,这里都比市场上便宜着几角钱呢,质量也完全放心!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能省一分是一分!”张萍仙说。

  在平价粮油销售点,商品价格比市场价便宜是其最大特色。据玉溪市国家粮食储备库经理顾钦介绍,仅彩虹桥批发市场这一个销售点,从去年12月营业至今已经销售了1500吨大米和4万公斤食用油。“按大米每公斤便宜1角,食用油每公斤便宜4角来算,为群众节省了将近17万元钱。”顾钦说。

  “您知道为什么这里的粮油会便宜吗?”交谈中,记者向张萍仙询问。

  “不知道啊,只知道这是政府出钱,让我们老百姓享受到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张萍仙乐呵呵地说。

  张萍仙不知道的是,她已经成为了价格调节基金的受益者。在今年市政府提出的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中,“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实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列入了其中。今年以来,全市在各县区先后建起了29个平价粮油销售点。在政府补贴资金的支持下,这些销售点通过平价销售策略,把价格低于市场价的优质粮油销售给消费者,让国有粮食企业调控粮油市场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而这笔补贴资金,正是来自我市的价格调节基金。

  “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一年来,切切实实地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作用。”市价格调节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柴文斌说。今年,市价格调节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和市发改委紧紧围绕市政府提出的十件实事,从补贴平价粮油销售差价和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两方面来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与粮食主管部门合作,在全市设立了29个平价粮油销售点,对门店建设和销售差价进行补贴。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全市平价销售点销售大米10799吨、面粉192吨、菜油738吨。价格调节基金给予大米和菜油每公斤0.1元至0.4元不等的补贴,两项共补贴销售差价138万元。在粮油价格上涨的背景下,平价粮油销售点价格普遍低于市场价格,对稳定市场、保障民生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此外,价格调节基金还实施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年1月和3月,红塔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上涨4.3%和4.1%,突破了4%的控制目标。红塔区及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对城镇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等群体给予每月10元至29元不等的补贴,两个月共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551694元。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更加关注民生。下一步,价格调节基金将在更多的领域发挥作用,让更多的群众受益。”柴文斌介绍,明年起,我市将按全省统一要求和《玉溪市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充分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我市的蔬菜基地、平价商店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届时,价格调节基金将对平抑“菜篮子”“米袋子”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异常波动和保障我市群众的基本生活起到更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