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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警开展“12·02”交通安全日活动

发布时间:2009-12-0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12月2日,按照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通知要求,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以“拒绝酒后驾驶”、“创文明和谐交通环境”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峨山大队在大鱼塘安全服务检查站醒目位置悬挂“关爱生命、守法驾驶”宣传标语,发放《拒绝酒后驾驶》等宣传材料,突出宣传主题。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工作的农村地区和高速公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民警上路执勤,坚持宣传与执法同步进行。

  澄江大队投入警力16人、车辆3辆,在澄江县城中心采取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摆放交通安全展板、向群众和驾驶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警示光碟和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台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华宁大队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地区和高速公路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根据秋冬季节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利用安全宣传栏图文并茂地展出辖区重大交通事故案例,在客运企业及省道大小线、江华高等级公路、澄华线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招贴画、宣传材料,扩大宣传面。

  高速大队以玉元高速公路峨山服务区、元江甘庄服务区和大风垭口安全检查站为宣传活动的主要阵地。峨山中队以大型客车为宣传对象;元江中队分成三个宣传小组,分别在玉元高速公路甘庄服务区和元磨高速公路大风垭口安全检查服务站和27公里长下坡路段进行宣传。

  江川大队在江川县城人员较为集中的街道、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安排民警广泛散发宣传单,并对过往行人及车辆进行一对一的交通安全宣传,提醒驾驶人员为了家人和他人的平安幸福,一定要安全驾驶,注意乘车安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平安出行。

  通海大队借组织摩托车驾驶人培训考试之机,通过在考试前上交通安全课、悬挂宣传挂图、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深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同时,与禁毒等部门送法进单位,在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接受交通安全咨询。

  新平大队安排在乡镇宣传的小分队深入戛洒小学开展宣传,向他们讲解安全乘车,安全走路,安全骑车知识,并张贴宣传画5套,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受到了老师和学生的理解和赞扬。

  易门大队民警走上街头,通过一幅幅取材于玉溪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挂图,吸引了很多群众驻足观看,再次为人们敲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警钟。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酒后驾驶专项行动,在县内宾馆、饭店等娱乐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酒后驾驶温馨提示》,提示驾驶人不要酒后驾驶。   (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