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街头贴出卖肾广告

卖肾广告引得路人观看
“一个肾18万,拆完线我就走人。”近日,中心城区的阅报栏上有人贴上了卖肾的广告。贴广告的女子称,她是昆明东川人,在玉溪打工,由于家庭困难,急需用钱,想以18万元的价格卖自己的肾。
街头惊现卖肾广告
在聂耳路一阅报栏上,有人张贴了一张卖肾广告。上面写着“生活无奈,急需用钱,想卖肾,年龄29岁,血型B型,有需要肾者和我联系。”广告上没写姓名,路
记者以购买肾为由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号码。接电话的是一名女子,她说自己姓杨,是昆明东川人,现在在玉溪小庙街,由于家庭困难,她和3个孩子无法维持生活,急需用钱,想以18万元的价格卖自己的肾。
该女子称,虽然在中心城区贴了很多广告,可是没有几个人给她打电话。她也知道买卖器官违法,但因为急需用钱,因此才做出这样的决定。她表示,如果觉得价格高,可以见面详谈。
卖家称要靠卖肾还钱
在约好的见面地点,一位背着小孩的妇女出现了,身材不高,穿着朴素。她自称姓杨,是贴广告卖肾的人。当问起为何要卖肾时,杨女士眼眶中充满泪水,“我丈夫两年前离开家就再也没有回来,现在我们一家4口无法维持生活,实在没法才想到卖肾。”
杨女士说,她14岁就来到玉溪打工,结婚后她和丈夫在玉溪做装修生意,生意还算过得去,可好景不长,四年前,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差,丈夫也越变越坏,赌博、嫖娼无所不会,全然不顾她和家里的两个孩子。后来丈夫有了外遇,整天游手好闲,还拿走家里所有存款,此后又多次用暴力手段让杨女士从老家的人借钱做生意,几年下来,杨女士共借款近20万元。
杨女士说,她现在靠卖包子挣钱维持生计,但是每天二三十元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生活。生活的艰辛让她想过自杀,可是她放不下3个孩子和年迈的母亲。
杨女士称,一个多月前,她堂哥结婚,杨女士回到老家参加堂哥的婚礼,由于欠哥哥家很多钱,嫂子没有给她好脸色看,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这让她心里很难过,暗下决心一定要把欠下的钱还清。可想来想去,她只想出一个办法:卖肾。从老家回到玉溪,杨女士就到打印店弄了很多卖肾的广告粘贴在中心城区的阅报栏。
“我也知道卖肾是非法的。”杨女士说,她也想过向社会求助,但她觉得不会有人帮助。现在她只想早点把肾卖掉,然后和孩子一起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如果玉溪没人买,她就到昆明去卖,一直到卖出为止。
法律禁止买卖人体器官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买卖人体器官或者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活动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针对杨女士这一行为,记者咨询了云南李世敏律师事务所的宋云苍律师。宋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一切人体器官的买卖行为都在法律禁止之列,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禁止以任何形式从事人体器官买卖及与器官买卖有关的商业活动。他认为,人体器官虽然长在自己的身上,但却不是法律概念上的“物”,因此不具有财产性,不能作为物来进行交易。卖肾交易如果发生,买卖双方及非法进行肾移植的机构都要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