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外经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外经贸企业:
按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防范境外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货物进出口环节输入我市的风险,保障外经贸行业平稳发展,在严格贯彻各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针对加强外经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测人员。开展外经贸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所聘用的固定员工和能够接触到冷藏设施及相关产品的临时聘用员工(包含分拣、包装、搬运等工序)。
二、动员全员接种新冠疫苗。加快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应快尽快”。企业员工接种完成情况,请各外经贸企业实时通过金山表单小程序进行数据更新。
三、强化外经贸企业人员流动管理。非必要不出省,非必需不出境,减少与境外入境人员接触,降低市内业务人员边境口岸出差频次。对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来访人员,要及时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所在社区(村)报告,并按社区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建立员工疫情防控台账,设置疫情防控专员。请2021年有外贸进出口实绩的企业进一步提高警惕,按“有疫情”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据实、认真按附件填写台账,于8月18日下班前报归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王海荣OA邮箱。
玉溪市商务局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