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大龙潭乡:“四个一”帮助群众拆农村危房
自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启动农村危房闲房安心拆除专项行动以来,大龙潭乡作为试点,不断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水平,严守法规政策不逾越、群众权益不受损“两条底线”,充分发挥村民自治、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做好“四个一”文章,实现了“旧房难舍”到安心拆除的蜕变,推动农村集体土地赋能增效。
“一份政策”得民心 突出党建引领安心拆除的内涵要求
大龙潭乡认真梳理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危房闲房整治、宅基地管理使用、土地资源盘活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确保吃透政策、用活政策“红利”。
同时,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采取入户走访、院坝会、火塘会及互联网媒体等形式,集中宣传农村危房闲房安心拆除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顺利打开群众“旧房难舍”情结,最大限度地争取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效保证农村危房闲房拆得掉、拆得稳、拆得好。
“一个标准”稳民心 找准党建引领安心拆除的衡量标尺
遵循“一户一宅”原则,认真研究制定《大龙潭乡探索实施农村危房闲房安心拆除工作方案(试行)》,明确将存在“一户多宅”情况且老旧房屋没有居住需求的,房屋坍塌或被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及空闲宅基地,以及户主长期外出务工致使房屋闲置且存在安全隐患等4类7种情况纳入拆除范围,真正在公平、公正、公开中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一本证书”安民心 实现党建引领安心拆除的权益保障
大龙潭乡坚持把群众权益不变作为农村危房闲房安心拆除的核心,对计划拆除的房屋,组织乡村组干部和群众共同对拆除房屋及所在地块进行测量登记,并由村民委员会向农户颁发地上建(构)筑物说明书,明确拆除地块四至界限、用途、面积、所有人等内容,做到原有建(构)筑物所有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权不变,拆除后地块管理权、使用权不变,确保农户安安心心拆除、安安稳稳使用、安安定定生活。
“一个规划”暖民心 提升党建引领安心拆除的利益效能
围绕“规划先行、分批分类、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原则,明确对拆除后分布零散,不能连片使用的地块,根据群众意愿建设小菜园、小果园和停车位;对拆后集中连片面积较大的,通过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出让用地指标获取收益;对集镇附近拆出面积较大且有条件盘活的地块,通过将其转为集体经营性用地的方式来盘活获取收益,真正推动农村土地资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提升”,实现集体、个人利益“双方共赢”。
大龙潭乡先行先试,在率先开展农村危房闲房安心拆除工作中,坚持拆除工作灭迹不灭籍,拆后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资格权、土地使用权稳定不变这一核心理念,有力有效破解了农村“人走屋空”“建新不拆旧”等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也在适度活用农村集体土地的探索实践中,让闲置土地资源得以盘活,变成了群众可直观感受到的财产性收入,走出了一条具有龙潭特色的乡村振兴新路子。
峨山县委组织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