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通报

关于举行玉溪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10-12-1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规范环境保护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保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决定举行《玉溪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标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2010年12月下旬在玉溪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2号公告上发布。
   
  二、听证会内容:对玉溪市环境保护局起草的《玉溪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标准》(征求意见稿)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及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玉溪市环境保护行政工作有关或者关注《玉溪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标准》的公民12至15人,从不同职业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3至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人员不足时,由市环境保护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具有玉溪市户口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玉溪市环境保护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传真0877—8880063;网上报名请登录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网址http://ygzf.yn.gov.cn/tingzheng/areagg.jsp? bmid=4)或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yxzf.gov.cn/sf/default.shtml)下载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mat@yxepb.gov.cn。采用传真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18日下午5:30。 

  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宜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红塔区以外的人员,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玉溪市环境保护局承担。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玉溪市环境保护局将于2010年12月2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和玉溪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玉溪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标准》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附件:玉溪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标准听证会报名表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侯维芳  0877— 8880063(传真)
        手机:13987710313
                   


                       
                    玉溪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玉溪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标准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公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参加
听证
会的
主要
理由